
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《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东府〔2023〕35号),从2025年3月1日起,调整如下:
一、 东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80元/月,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.8元/小时
二、 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2080元;
三、 3月1月起,新增人员的最低基数按下限2080元申报;3月1日前已在册人员基数低于2080元的,按原基数不变,待年度基数调整时一并调整。
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《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东府〔2023〕35号),从2025年3月1日起,调整如下:
一、 东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80元/月,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.8元/小时
二、 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2080元;
三、 3月1月起,新增人员的最低基数按下限2080元申报;3月1日前已在册人员基数低于2080元的,按原基数不变,待年度基数调整时一并调整。